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、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树牢纪法意识,规范日常行为,维护社会良好秩序,姚安县纪委监委采取“先曝光、后核查、再处理”的方式,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、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,现将3名党员、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:
魁寿,中共党员,姚安县左门乡苤拉村委会塔利伍组村民,2024年2月4日20:27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。
杨正鹏,中共党员,姚安县大河口乡大河口村委会良子组村民,2024年2月5日10:18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。
郭洪,姚安县弥兴镇大苴小学高级教师,2024年2月6日09:56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。
欢迎广大干部、群众提供线索,予以监督。
中共姚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
姚安县监察委员会
2024年2月19日